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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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中市政府奖励模范公务人员实施要点」第四点,并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有关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惩处权行使期间规范
      教育部函示有关「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 核办法」第17条第1项规定
        有关军公教人员兼任非政府机关(构)职务,领受之车马费或出席费等相关经费是否受「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规范。
          「台中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107年度公务人员考绩考列丙等人员辅导训练实施计画」
            修正「公务人员兼任政府投资或转投资民营事业机构、财团法人及社团法人董、监事职务规定」第五点
              修正「台中市政府办理国家赔偿业务考核要点」部分规定及第三点附表
                铨叙部修正「各机关办理公务人员考绩(成)作业要点」第13点、第14点规定。
                  配合自107年9月1日起生效之「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历年相关函释均自107年9月1日停止适用。
                    行政院订定「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生效。
                      有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函释公务人员兼任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所支领一次仲裁费金额是否应受「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要点」规定限制。
                        107年8月13日修正「行政院与所属 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奖惩案件处理要点」
                        台中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106年度公务人员考绩考列丙等人员辅导训练实施计画
                          夫妻同为公教人员保险被保险人,因同时养育2名以上之3足岁以下子女且依规定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得同时请领不同子女之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公立中小学教师给假期间或停聘之职务加给支给基准及其补充规定
                              调薪107年军公教待遇,溯自107年1月1日生效
                                依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2项规定撤销任用人员之考绩奖金应否追还案
                                  教师不得在外补习、兼职或借职务之便从事私人商业行为
                                    106年12年13日修正发布「公务人员因公涉讼辅助办法」
                                      热门 台中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案件处理要点(106.10.30修正)
                                      考试院106年10月11日修正发布公务人员保障事件审议规则
                                      「台中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员工饮酒及酒后驾车惩处要点」
                                        公务人员保障法部分条文业奉总统民国106年6月14日华总一义字第10600080021号令修正
                                          热门 台中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育人员奖励要点(106.04.20修正)
                                          公务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106.01.10)
                                            秘书得支主管职务加给
                                              台中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案件处理原则
                                              台中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育人员奖励要点(102.4.22修正)
                                              高级中等学校及公立幼儿园主管人员主管职务加给之支给
                                                (函释)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免纳所得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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