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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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2020-07-08
  • 郭 小姐
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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